作為華為移動生態(tài)之戰(zhàn)的支撐,即將對外揭開“面紗”的鴻蒙系統(tǒng)卻因為商標問題引發(fā)了爭議。
5月12日,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公開了華為技術有限公司與國家知識產權局的相關判決書。判決書顯示,華為對于“鴻蒙”商標的相關訴訟請求被法院駁回。這意味著華為在部分“鴻蒙”商標的使用上將無法繼續(xù)進行。截至發(fā)稿前,華為方面并未對商標爭議問題予以回應。
與近似商標“撞車”
2019年,華為申請注冊“鴻蒙”商標,國際分類為42類設計研究,但當時市場上申請了“鴻蒙”相近商標的企業(yè)已有數家。
2020年,華為該商標流程狀態(tài)變更為駁回復審。華為“鴻蒙”商標被駁回復審后,華為便將國家知識產權局訴至北京知識產權法院。
在訴求請求中,華為認為,目前有兩家公司注冊有“鴻蒙”相關的商標信息,包括北京海岸鴻蒙標準物質技術有限責任公司和河北鴻蒙廣告發(fā)展有限公司,但兩家公司的商標在核定服務上不存在實際使用,并且商標因至少連續(xù)3年未使用被提起撤銷申請。
此外,兩家公司的商標與華為申請注冊的商標在構成要素、整體視覺效果等方面存在差異,不構成近似商標。
此外,華為表示,“鴻蒙”是具有國民級支持與喜愛的品牌,在全國人民心中有不可動搖的知名度和美譽度,并與華為建立起不可分割的緊密、穩(wěn)定的對應聯(lián)系,這些商標共存也不會造成相關公眾的混淆誤認。
而在上述判決書中,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認為,本案訴爭商標為純文字商標“鴻蒙”。引證商標一為圖形文字組合商標“CRM鴻蒙及圖”,其中文字識別部分為“鴻蒙”。引證商標二為純文字商標“鴻蒙”。訴爭商標的文字與引證商標一的中文識別部分相同,二者在文字構成、呼叫發(fā)音等方面相近,容易造成相關公眾混淆誤認,故訴爭商標與引證商標構成近似商標。訴爭商標的文字與引證商標二的文字完全相同,僅在文字字體上存在差別,容易造成相關公眾混淆誤認,故訴爭商標與引證商標二構成近似商標。
在裁判結果中,北京知識產權法院駁回了原告華為技術有限公司的訴訟請求,認為華為提出暫緩審理案件的主張依據不足,不予支持。與此同時,國家知識產權局駁回注冊申請的理由正當、程序合法,適用法律法規(guī)正確。
鴻蒙系統(tǒng)或將六月規(guī)模化推送
據記者了解,華為從2012年開始規(guī)劃自有操作系統(tǒng)“鴻蒙”,而在去年12月16日,鴻蒙OS正式發(fā)布面向手機開發(fā)者的Beta版本,這也意味著鴻蒙系統(tǒng)在華為手機上商用的時間表進一步拉近。
根據華為旗艦機型往年發(fā)布的時間來看,搭載鴻蒙系統(tǒng)的第一款華為手機本是今年一季度發(fā)布的華為旗艦手機產品P系列,但由于種種原因,該系列產品的發(fā)布被推遲。
有消息稱,鴻蒙最快將在六月正式對外規(guī)模化推送,目前部分用戶已收到了 HarmonyOS 2.0 開發(fā)者 Beta版的推送。據了解,目前華為鴻蒙OS官方微博已正式開通。
華為消費者BG軟件部總裁王成錄在一場媒體采訪中曾對記者表示,鴻蒙操作系統(tǒng)不是安卓的拷貝,也不是iOS的拷貝,它是真正面向未來IoT時代的一個全景操作系統(tǒng)。華為公司的目標是在2021年底將會有3億臺設備搭載鴻蒙系統(tǒng),其中包括2億部手機以及Pad、手表、智慧屏、音箱、合作伙伴設備等。
但從目前的市場環(huán)境看,鴻蒙生態(tài)的打造仍具挑戰(zhàn)。
一方面是華為手機市場份額依然處于下滑通道。調研機構Canalys發(fā)布的報告顯示,2021年第一季度中國智能手機市場出貨量達到9240萬部,同比增長24%。華為以1490萬部的出貨量下滑至第三位,市場占有率降至16%。
另一方面,如何短時間內讓消費者接受使用華為的平臺和應用?如何讓頭部應用和華為合作?都是擺在鴻蒙面前的問題。“還有很大的問題是一些細分領域中的低頻、剛需產品,也需要去啃硬骨頭。”華為內部人士對記者說。
王成錄在此前的采訪中對記者表示,對于生態(tài)而言,最難的不是技術而是利益分配。“利益分配比技術還具有挑戰(zhàn)性,目前,華為仍在摸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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